文/林作逸(犯罪被害人(馨生人)子女)
十字架是將有罪的人釘在其上,是執行的印記,亦是透過罪人的血流,去救贖生命,讓更多人獲得祝福、生活得更好。你想過加害人應該有的樣貌?是面目猙獰讓人生恨?還是讓人憎惡唯恐不及?你想過被害人應該有哪些容貌?是可憐得令人同情?還是心中癡笑他是活該?
筆者是被害人的子女,筆者的媽媽在筆者國中三年級時被爸爸情婦以熱水燙死,隨後筆者在育幼院長大。但是對這件事情是如何發生?過程中又發生了什麼?這個破壞筆者家的殺人兇手為什麼沒有被判死刑,為什麼關了不到幾年就被放出來?…等都有很多的疑問。之後她還跟筆者爸爸結婚,變成了筆者的繼母。相隔二十年後,筆者的爸爸也被這位殺人兇手酒後殺死。這一連串不可思議的劇情,很像一部精彩的小說,但是卻是真實發生在筆者人生的故事,尋找真相,解答筆者心中的疑惑,成為筆者人生中的重要課題。
小說中的序幕,隱藏了一個連結到故事結局的秘密。在筆者的真實人生中,何嘗不是?一個小小的事件發生,初看似乎沒什麼道理,沒什麼作用,但卻在若干年後產生了無比巨大的蝴蝶效應。
作者東野圭吾,藉著流暢的文筆與生動的佈局,將許多不同的殺人案件牽涉的加害人、被害人神奇的連結在一起,把他們的關係藉由故事一層一層的分析,透過情節的交代,在在都是要向讀者說明:判斷一個人的行為,評價善惡與功名或黑暗,都有著他們基本的難處。
當然還有刑事犯罪的調查、程序及司法訴訟程序中的問題,也是這本小說中所要探討的。因為前妻小夜子的被殺害,中原回想起若干年前,女兒愛美獨自在家中遇到闖空門的竊賊後被殺害,其後的調查、偵訊與審判過程,他一直不能理解像這樣罪大惡極的兇手,為什麼還有人替他辯護,為什麼要救他?如同前妻小夜子始終認為,如果殺害女兒的兇手在前次犯罪時,就被判處死刑並執行完畢,他們的女兒就不會遇上這個罪犯,也就不會被殺害。殺人兇手出獄後又再犯,監獄中自由刑的處罰執行,教化的可能真的有效嗎?
從司法中追尋真相
案件的發生後,所有的人都想知道真相。被害人想知道為什麼是自己?為什麼要殺害自己的親人?他是如何殺害?加害人真的後悔了嗎?但事實上可能嗎?法院在訴訟的審理過程中不斷透過事後的證據調查來建構可能的事實,如果被害人沒有參與這個訴訟制度,被害人關心的真相,不一定是審檢體系所關心的真相,這些就是筆者所遇見的真實情境。
小說中作者介紹的被害人參加制度,是讓被害人和遺族可以向檢察官一樣陳述求刑意見,也可以在法庭上質問被告,亦即讓被害人和遺族成為審判的主角。筆者以為在目前的訴訟制度中,法官、律師和檢察官才是主角,被害人僅是證人的角色,更不用說能表達或想更進一步了解案件的真相。以過去的經驗,筆者母親的案件,在筆者媽媽被燙傷送醫時,原先大家都以為是意外,但醫院的醫師與護士都清楚聽到筆者媽媽告訴他們,身上的燙傷是別人造成的,而後才由筆者的二位阿姨到地檢署按鈴申告,全案進入刑事的訴追、起訴判刑,而後經歷過多次的高等法院判決、更審,最高法院的判決,漫長的訴訟判決定讞,有期徒刑七年六月,後減刑至三年九月。
而這些對於訴訟過程的了解與判決書上的論證,都是筆者近兩年來多次透過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的協助,才完整蒐集到家母的案件資料與裁判文書,透過逐一閱讀使知的真相。我相信在這個案件中,檢察官與法官已經很盡責,就所有的犯罪調查證據判斷,才決定了這個判決。但是透過卷狀的閱讀,筆者還是覺得如果能真正在法庭上的參與,對了解事實的真相更有幫助,甚至能親自了解加害人的動機與當時的情景,對走出傷痛絕對有幫助。
兇手的死不是「償還」
如同在小說中,中原在前妻小夜子遇害後,認真的讀她所寫過的文章,她對於「兇手」、「死刑判決」等,提出了一些看法:如兇手還活著在這世界上,是讓遺族更痛苦。遺族絕對無法自死刑判決中得到任何救贖,對遺族來說,兇手的死根本不是「償還」,只是走出傷痛這條漫漫長路上的某一站而已。
但是任何一起事件中都有很多故事,如果只有兇手被判處死刑這樣的結局,這樣真的好嗎?小說中也提出,遺族其實內心深處還是希望加害者有償還自己罪行的意識,而遺族也會因為各種不同的方式,一次又一次的受到傷害,所以被害人遺族透過了解真相,應該是最佳的療癒。小說中也對更生制度(受刑人刑期執行期滿離開監獄)提出看法,透過小夜子的文章,以再犯率的高低論證了更生制度的失敗,因為重新適應社會,更生人大概都會遇到經濟困窘的問題。
尋找真相的和解
透過小說中的中原先生一直追尋真相,閱讀前妻小夜子遇害前的文章不斷尋找對死刑與被害人的理解,雖然她的立論是強調死刑的好處,就是減少罪犯的再犯,但在更客觀的訪談更多人及蒐集更多資料後,她也開始對這個立場思考的更多,也許在決定死刑要不要存在之前,我們的確需要關注更多人和事情,思考更多事情。
在筆者的成長過程中,對自己的爸爸一直有著很複雜的情緒,爸爸曾經是筆者心中最偉大的男性角色之一,但卻也是破壞筆者家庭的始作俑者。如同小說中序幕故事中的主角仁科,雖然和沙織共同殺害了自己剛出生的男嬰,但也因為救贖的念頭,救了現在的妻子花惠,並扶養與自己沒有血緣的兒子小翔,更選擇了小兒科醫生做為職業,為他的所有小病患付出,這一切彷彿就是為了救贖當年的無知與衝動。花惠的父親在無意間得知這些故事之後,曾經辜負花惠母親,也未曾照顧過花惠的爸爸,不希望女婿因這件陳年往事而斷送前程,自己決定殺害訪問過沙織而知道真相的小夜子。在筆者父親選擇要與殺害母親的兇手結婚時,筆者從不能接受到最後尊重和祝福,除了無奈之餘,也是為自己尋找繼續活下去的理由,那就是走出傷痛和陰霾,為自己好好活下去,讓自己成為別人的祝福。與自己和解最重要的是寬恕別人的錯,雖然筆者選擇遺忘與寬恕,但是可惜的是,沒有機會聽見殺母兇手的道歉與修復和解。
整部小說在一連串的真相逐漸明朗後,前面的伏筆成為後面的解答關鍵線索,小說在鋪陳真相的同時,卻也告訴我們要殺一個人,好難。死刑刑罰制度的存在與否,從犯罪的再犯與更生人的適應,和因為罪犯再犯而遭殺害的親人所致的悲痛中,在在都在衝突我們所信仰的價值。
雖然如此,從犯罪被害人的角度而言,尋找真相絕對是一件最重要的事,真相是我們決定做什麼、怎麼做的最重要基礎。尋找答案是救贖也是解脫,更是與自己和解。如果說,殺人兇手未被執行死刑是作者藉由濱岡小夜子所主張的空洞十字架,我要說,尋求真相後的真心和解、悔改與修復關係(修復式正義),更是讓被害人活出自己,走出傷痛,保有不再面對空洞十字架陰影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