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傳媒/王立柔 2014年05月17日
輔大法律系畢業的新北市中和國小老師林作逸,雙親先後於1984年、2004年遇害,但他15日接受《風傳媒》專訪時,冷靜對司法提出見解,並反駁部分網友常說的「全家被殺,才能談廢死」的邏輯表示,「從犯罪人保護的角度是這樣,了解被害人的體驗,才能知道被害人在想什麼……也才知道每個階段有怎麼樣的需求。但『死刑應不應該存在』則是公共性議題,任何人都有資格談,談他們對這個社會『正義』的想像。」
『死刑應不應該存在』則是公共性議題,任何人都有資格談, 談他們對這個社會『正義』的想像。」 |
林作逸也表示,「我相信有冤案的發生,從白色恐怖來看,冤案、錯案、假案就太多了,台灣的司法很難讓人信賴,執行死刑就沒有再挽救的餘地了,寧可審慎一點,比較不會有遺憾。」
林作逸說,「連我以前讀法律系時,有個在實務界當法官的老師,都對蘇建和案表示,王文孝為什麼只咬出他們3個(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一定就是平常混在一起、一丘之貉。他就是認為,那個案子不可能是一個人做的。但有沒有可能是中間刑求、栽贓?」
林作逸感嘆,「有前科的人,大家更容易把錯都歸到他身上。其實我在學校,感覺也是一樣,有時候老師會偏心,比較喜歡誰,出錯的時候會原諒,可是對某些印象不好的孩子,他就算是講理由,也會認為是藉口。人跟人相處的時候就是這樣,越是可惡的人越需要注意,越需要被了解,了解犯罪者的人格。」
林作逸也不認為嚴刑峻法就能解決一切,他指出,「《刑法》271條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就是告訴人家『你不要做這樣的事情,做了的話不是這樣、就是那樣,就3個結果嘛』。大家都知道啊,但為什麼還是這麼多人做?你應該去探討原因。」
林作逸說,「快速解決的方式就是強制力、殺無赦,但全部都是按照那樣做的話,我們的社會應該運行得很順利。事實是沒有。因為最重要是讓人民真正體會到尊重這個法律。法律只是在講,當發生這樣的事情時,就要這樣處理,可是背後的問題才重要。」
此外,林作逸不贊同把加害人逼到絕境的作法,「放出來之後找不到工作,就是要他去死啊,那你為什麼還不如不要放他出來?有時候會覺得,這個社會怎麼變成這樣子。我們對於只要是犯過錯的人,最好都眼不見為淨,可是這是唯一的處理方式嗎?永遠都會有這些人啊!」
林作逸更反駁部分網友常用的「全家被殺,才能談廢死」邏輯,他說明,「某部分時候我可以認同,從犯罪人保護的角度是這樣,只有了解被害人的體驗,才能知道被害人在想什麼,而不是講風涼話,經歷過也才知道每個階段有怎麼樣的需求。但是如果從另外的角度,『死刑應不應該存在』是公共性議題,任何人都有資格談,談他們對這個社會『正義』的想像,並不是說沒有受害,講的就是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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